无锡房产管理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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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行政复议

时间:2005-9-27 [ ] 浏览次数: [ 打印 ] [ 关闭 ] [ 收藏 ]

办事项目:房产行政复议
相关部门:政策法规处
办事依据:
服务对象:认为区、县(市)房产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
提供资料:1、申请书; 2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; 3、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或有关证明材料
办事流程:申请、受理、审查、决定
办事期限: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,情况复杂可延长30日
收费标准:无
填写表格:无
联系方式:复兴路122号电话: 0510-2728513 联系人:江建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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